局瞪大了睛,言又止,并没有打断我。
说得很好。局说,不过你好像忘了解释巾是怎么回事。
我哈哈一笑说:其实很简单,这条巾本没有任何问题,那么就看它在什么地方。这条巾是在公用厕所的男厕里被发现的,所以,凶手是在伪装他了男厕。
不要迷信。林涛说。
伪装什么?
想来想去,我也不知在伪装什么。我说,但是昨晚一梦,我就明白了。
大宝恍然大悟说:哦!是女人作案!可是一共三个人呢,会不会有男有女啊?
我微微一笑,说:既然拿一条巾不是去血,那么拿巾这个动作就是毫无意义的。毫无意义的动作,只有可能是在伪装。
我说:可能是摇篮的吱呀声,引起了曹静的注意,曹静意识到了凶手的目的,于是开始激烈反抗。一个母亲保护孩的望可以激起她所有的潜能。但是毕竟有两个人约束,她没有能够挣脱,于是发了尖叫。我觉得那声尖叫一定是极其恐怖的,所以让其中一个凶手意识地刀把她的颈刺了一个对穿。虽然是突然发生的况,但是凶手显然已经好了杀人的准备,并且对杀人后需要的事早就有了预案。不手的凶手立即跑到卫生间拿了一条巾。大家注意,之所以说是预谋好的,是因为到目前为止,不手的凶手一直都没有碰可以留指纹的地方,他知自己不手是有风险的。于是,翻动的事他不去,而是给了手的另外两个凶手。凶手们翻动的速度很快,因为他们本不想拿钱,ipad都没有拿,只是为了伪造一个侵财现场。在血泊形成之前,他们已经完成了翻动,离开了现场。没手的凶手,显然是最后一个离开现场的,他又扫视了一现场,发现了客厅的挎包。抢劫案件连挎包都不翻动显然是说不过去的。此时这个凶手来不及也不敢喊已经在大门外的其他凶手,于是自己拿了钱包里的钱。他是有侥幸心理的,没想到这个侥幸心理,就让他留了致命证据。
大家一起看着大宝。
我摇摇说:不,都是女人。只要有一个男人,都不会用巾这样伪装。
伪装他男厕吗?大宝托着问。
不手拿匕首的凶手用匕首把曹静威到了书房门,然后两名手的凶手把曹静控制在书房门,让她跪着。不过,他们并不是为了要钱财,而是约束控制,让不手的凶手去房间杀害婴儿。也就是说,凶手的目的,是为了杀婴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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