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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昭一想,还真是,之前去方先生的单位给他送饭,也没见他和哪位异走得比较近。
路昭略惊讶:“是吗?我总低着?”
方曜:“那可真是冤枉。这么多年,你不也就看见这位白小一个么?”
他就略过这些,接着说:“那时候我在楼上照顾方恒,准备楼的时候,正好看见你们在楼的客厅舞。”
方曜回想一番:“也没有很土气,那时候的大学生都那样……不过,我真是想不起来,刚见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样了,因为你总低着。”
路昭:“……”
方曜一挑眉:“我有和别人在这里过舞?”
方曜:“我确实一儿也不记得了。”
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记很好,尤其是这些关于方先生的事,他每一件都记得很清楚。所以,他总觉得方先生说的“不记得了”是在哄他骗他。
是哪一个鲜艳的颜,他也记不得了。
方曜也微微一笑,搂着他慢慢走着舞步。
可没想到,连白小这个“号敌”,自己居然也会忘记相。
而他的生活里,又挤来太多其他的人和事。
因为真的过了太多太多年。
他现在才三十一岁,尚且如此,五十岁的方先生,就更加不记得这些无关要的人和事了吧。
路昭心中十分惊讶。
方曜:“对,每次我看过去,你就是低着的,所以我没看清过你的脸。”
“我那时候刚从暨州到首都来,又黑又瘦,才一米七,天天穿着几舍不得扔的旧衣服,土气得很,看到你们在楼舞,心里羡慕得不得了,但是又不敢楼去打扰,怕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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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是因为白小的事发生在他的十八岁,是大好青里一刻的记忆,他可能早就把这号人忘了——毕竟,有些不太熟悉的大学同学,他现在都想不起名字了。
路昭靠在他肩上笑完了,忽然回忆起一桩往事,抬起来:“对了,我想起来,我就是在这里,看见过你和别人舞。”
路昭斜了他一:“别不承认,我记得清楚着呢。”
他自己倒没有觉。
“就是那位白小,徐先生的青梅竹。”路昭回想往事,却发现自己有儿记不清白小的模样了,只记得他穿着条颜鲜艳的裙,非常惊艳。
“叫白淑。”路昭白他一,没好气,“你们这朋友当的,你说他青梅竹多,他还说你的追求对象排队排几里外呢。”
方曜见他愣住,就合地问一句:“行知的哪一位青梅竹?他的青梅竹可太多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