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顺到家恰好天擦黑。
灶眼火才灭不久,大铁锅冒出股淡淡的黄酒香,杜蘅又给他做醉鸡了,用的是绍兴加饭酒。
绍兴是个好地方,绍兴把她送到他面前,她又把绍兴送进他腹腔。
快速冲过冷水澡,毛巾挂回毛巾绳上,陈顺在院子里摆好饭桌才进屋找杜蘅。
屋里没开灯。
这是杜蘅的习惯,他顺手拉亮了灯。
满屋正流窜着她的思维。
在固态黑暗里,呈现出无形液态。
滋啦啦的电流通过灯丝,电子在钨丝上流动。她的思维开始追逐电流,齐头并进,一起通过钨丝,感受热效应。
温度逐渐攀升。
攀升。
在达到足够温度,灯泡开始发光之前,杜蘅能闻到,自己释放出的思维,有股绍兴老家熟悉的苔藓味。
贼绿贼绿的苔藓味。
挂着三匾进士及第,祖父从曾祖父手里接管,也将传给父亲杜仲明的杜家老宅里,贼绿贼绿的苔藓味。
战乱年代,能将老宅、藏书、古董一一守住的祖父,不苟言笑的老学究。
他有一屋子女人。
嬢嬢是最仰祖父鼻息的一个。
祖父捍卫古物,收藏古物,也像收藏古物一样收藏女人,观赏女人,而嬢嬢是其中品相最差的一个。
他娶她,完全看在亡妻和老泰山的面子上,当然,也顾念他硕果仅存的儿子杜仲明。
嬢嬢是她父亲杜仲明的继母。
也是姨母。
小儿麻痹使她从小坏了一条腿,小腿萎缩得很小很小,像个缺失水份,没有光照的瘪红薯,走起路来一坡接着两坡。
走到垂花二门的一小段路,她仿佛要走上一生一世。
人气养出的老宅四时花草不败,嬢嬢说她最喜欢苔藓。
她像苔藓。
她和苔藓惺惺相惜。
绝不是自艾自怨。
杜仲明结婚结得晚,十七岁公费出国,浪荡在华盛顿,博士毕业后一直不肯登上回国的轮船。肯回国已是二十有六,两年后才结婚,三十岁才有的杜蘅。
“可惜是个女儿身。”
人前人后,祖父总在做感慨。
他的话,沾着古董气,乍一听,很像前朝旧事里剔出来的老调子。
配些锣鼓,就能上台。
她长大,渐渐显露出和父亲杜仲明一样,甚至比之更惊人的聪慧时,祖父夸她是杜家百年一个的读书种子,于是感慨来的更加频繁。
“可惜咱们眉眉儿是个女儿身哪。”
这是一句被阉割过的话。
受宫刑掉落的那句是:你若是个男儿该有多好。
祖父对秦汉两代的谶纬①颇有研究,尤其纬书,几个生死攸关的时刻,他认为是谶纬让他遇难呈祥,无愧祖宗地守住了家财。
顺应天时,乃长久之道。
因此,祖父对异相十分厌恶。
早开的花卉、违背时令的果蔬、不合时宜的着装、全是服妖,该去之。
有一年凌霄花开早。
祖父立刻命人将家中所有凌霄花尽数除去,一点没剩下。
他厌恶异相。
异相象征着不太平。
经过战乱的人,嗅觉异常灵敏,不容许一点不太平。
所以当六岁的杜蘅说出自己的小药铺时,嬢嬢才会面带死色,一把捂住她的嘴,不许她说下去,更不许她在祖父面前提半个字。
看过一回的书,书不打招呼,钻进她脑子里。
读过一次的报纸,也跑到脑子住。各色人等,各类画面,东西一多自然乱。
本章尚未读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---->>>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